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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增设校企合作专业班主任的通知
2022-04-20 16:0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各部门:

为强化疫情常态化下学生管理工作,深入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3号令)精神,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专业学生的教育管理,结合我院实际,鼓励和规范校企合作单位积极参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增设校企合作专业班主任,具体通知如下:

一、校企合作班主任的职责

(一)职责定位

校企合作班主任在各院部领导下,在学生科长、校内专职辅导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包括班级组织建设、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企业文化宣传、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协助校内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表先、入党积极分子推荐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协助校内专职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制订本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主题班会计划,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2.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的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3.负责做好本班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性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校纪校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和重大违纪现象。

4.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推荐工作。定期召开班、团干部会议,指导和支持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发挥学生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5.制定班级卫生管理制度和宿舍管理制度。指导班级学生做好卫生责任区的打扫、保洁工作;做好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带领本班学生积极参加“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6.协助校内专职辅导员做好迎新、入学教育、军训、学生操行评定、奖助学金评定、勤工助学、学生评优表先、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

7.抓好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积极与任课教师配合,抓好学生的学习,对学生日常考勤、早晚自习、考风考纪、早操、课外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和分析,采取措施促进良好学风形成。

8.经常性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要加强帮助与教育,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做好毕业生的毕业鉴定和毕业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

10.完成学校和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校企合作班主任的选拔与聘任

(一)校企合作班主任选拔条件

1.学历要求: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校企合作学生管理经验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学生管理工作。

3.中共党员优先录用,不是党员的鼓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讲团结、顾大局。

5.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或具有相关产业行业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 校企合作班主任的聘任

1.校企合作班主任聘任的主管单位为学工部,责任单位为各院部,具体实施由各院部会同合作单位共同推荐,学工部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和审批。

2.各院部要严格控制和把关校企合作专业班主任的数量和质量,未经院部同意和学工部面试考核审批,合作单位不得私自安排其他人从事班主任工作。

3.校企合作专业增设班主任与学生的比例原则上为1200。院部合作专业学生达到或超额100人以上,必须配备校企合作班主任;如果人数少于100人的专业,校企合作单位可与院部协商,若不需要配备校企合作班主任,由院部提出申请安排校内专职辅导员直接管理。

4.校企合作班主任选聘要遵从3年一届原则,合作单位不得中途单方面调换(校企合作班主任因师德等重大问题需要调换不在此列)。

5.合作企业必须与所聘班主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薪酬不低于三门峡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对所聘班主任劳动安全负责。

6.各院部根据校企合作学生人数在通知下发之日,尽快与企业联系落实配备校企合作班主任。

三、校企合作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

(一)校企合作班主任的管理

1.校企合作班主任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学工部;各院部负责校企合作班主任具体管理工作;合作企业会同院部参与管理。

2.校企合作班主任归属各院部学生科管理,与校内专职辅导员一样实施同标准、同要求管理;校企合作班主任要配合学院校内专职辅导员工作,服从院部学生科统一管理,按时参加学校、院部学生工作会议及培训等。

3.增设校企合作班主任的专业,也同时安排校内专职辅导员,辅导员与学生比例为1400,年终辅导员绩效工资标准按照所带校企合作专业实际学生人数的一半发放。

4.校企合作班主任除由合作单位负责薪酬福利外,在校内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时,可带领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等,可以申请参评优秀班主任和某项竞赛活动的优秀指导教师等荣誉。

5.校企合作班主任为中共党员的,虽然党组织关系不在学校,也要按照院部党总支对党支部的划分,参加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二)校企合作班主任的考核

1.各院部在对校内专职辅导员进行学期、学年考核的同时,要一同对校企合作班主任开展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考核结果报学工部备案,并通报给合作单位。

2.合作单位要会同各院部加强校企合作班主任的培养培训,要高度重视学工部和各院部通报的有关校企合作班主任的表现情况及学期考核和学年考核结果等,可根据表现情况由合作单位给予奖励和处罚。

3.学校将合作企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班主任管理工作作为校企合作重要内容,每学年考核一次,不合格的将给予扣减计划、暂停招生或终止合作处罚。

四、附则

(一)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原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二)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工部。

附件: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班主任岗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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