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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0-11 16:34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精神,决定举办我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专兼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报送要求

1.论文要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左右。

2.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3.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有独到见解,有理论深度。

4.个人单独完成的成果以个人身份申报;2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成果,以合作者同时具名申报,一般不超过3人。

三、报送数量

1.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师范学院各报送2篇。

2.电气工程学院、食品园林学院、信息传媒学院、公共教学部、基础部各报送1篇。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以院部为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电子稿统一发送至电子信箱zhaofeng7501@163.com。

  2.论文要坚持学术规范,遵循学术道德。经检测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3.校学生工作研究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院部推选的论文进行评比,择优选择,汇编成册,供全校辅导员相互交流学习。

4.学生处将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推选上报至省教育厅,参与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附件:2016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学生处

                          201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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