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为扎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传导责任、压实工作
(一)提高责任意识。各院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学校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学生工作重点来抓,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放松心态、厌战情绪,要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
(二)落实管理责任。各院部是学生管理的主体单位,院领导负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院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包班包宿舍“人盯人”制度,形成“学院—班级—宿舍—学生”网格化管理体系。对于学校布置的人员排查、数据统计等工作,要认真落实,因工作疏忽和怠慢情绪导致的疫情防控出现漏洞,或因教育引导不到位,学生出现重大违纪行为,学校将通报院部,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各院部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通知要求排查涉及疫情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学生黄码或红码等名单,加强重点人员轨迹管理,对排查到的重点人群要及时准确上报。结合“辅导猫系统”落实校内学生“天天查寝”,校外未返校学生“天天打卡”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每日学生在校和在外行动轨迹。
(四)严格学生校园管理。按照“非必要不出校”原则,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确有必要外出的,须严格执行请假报批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翻越校园围墙学生,将按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学生进出教学楼、餐厅、公寓楼等应主动配合查验场所码、测温等。
(五)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各院部严格落实宿舍消毒、学生晨晚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学生出现发热,要按照要求及时如实上报校医院,做好发热学生宿舍封闭管理工作。要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要按照疾控要求落实重点人群管控措施,做好学生全员核酸检测和学生疫苗加强针接种组织工作。
二、从严从重对违纪学生处理
(一)未经所在学院批准擅自返校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及时上报校医院和学生处,根据学生活动轨迹可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在校内留观,同时给予学生记过及以上处分。
(二)未经所在学院批准擅自离校或不按规定及时销假者,给予学生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对错报漏报瞒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者,根据造成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违法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鼻涕、头痛、胸闷、腹痛、腹泻等症状的同学,故意隐瞒症状,不向学校汇报,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宿舍长有义务关心本宿舍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上报学生身体健康异常情况,不作为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不服从学校管理,按要求需集中隔离或者留观人员,拒绝、逃避集中隔离或留观,在观察期间擅自离开集中隔离区或留观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根据影响程度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六)编造虚假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影响校园秩序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组织、煽动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校园秩序混乱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违反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规定,破坏围挡出入校园或者翻墙出入校园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如果连续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八)擅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者,给予记过处分。若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三、强化担当、严肃问责
(一)各院部党政负责人为本院部的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院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包班、包宿舍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人盯人”管理措施。
(二)各院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排查或排查不到位,信息传达不及时、走样的,工作完成不及时,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导致工作出现延误,给予院部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三)各院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能发挥主体责任,不能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辅导员(班主任)不能向院部及时上报学生疫情情况,院部没有按要求及时向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院部疫情情况,上报出现错误或延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谈话提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四)院部学生违犯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规定,有重大违纪行为,学生私自外出,或者未经允许私自返校,学生信息掌握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分包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谈话提醒;分包学生连续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给予分包责任人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五)值班干部、值班辅导员(班主任)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岗、脱岗,未履行值班职责,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
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代章)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