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规范管理我院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切实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精神,结合学院实际,重新修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勤工助学活动是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二、组织领导
勤工助学工作由学生处统一组织和管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勤工助学的岗位设定、用人要求、计酬标准等审核和批准。
三、岗位设立
勤工助学包括长期固定岗位和短期临时性岗位两种。前者岗位指长期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后者岗位由用人部门与学生处联系,完成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四、申请流程
1.勤工助学岗位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并审批《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审批表》(见附件1),经审定后设立岗位,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用人部门的需要,推荐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申请期满后,如继续使用该岗位,用人部门需填写并审批《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续期审批表》(见附件2),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工资标准
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六、日常管理
勤工助学岗位的日常管理由申请用人部门统一管理考核,由用人单位填写《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核表》,报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造表发放勤工助学岗位工资。
附件1: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审批表
附件2: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续期审批表
学生处
2022年3月9日